铁岭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铁岭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5.1亿元,负债总额140.4亿元,净资产54.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50.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44.5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6.9亿元,负债总额31.1亿元,净资产15.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7.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9.1亿元。
县(市、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8.2亿元,负债总额109.3亿元,净资产38.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32.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15.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保证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发展需要。
一是努力做到资产管理制度化。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专项监查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遵循。
二是努力做到资产清报常态化。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划转和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编报的通知》,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资产管理全流程嵌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时效。
三是努力做到资产配置科学化。印发了《市直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按照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坚持厉行节约,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全市市直单位新购固定资产4.87亿元,比2017年、2018年分别减少2.02亿元、1.66亿元。在坚决遏制超编制、超标准配置现象的同时,加大对环保、教育资产的投入。安排1149万元购置环卫设备,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垃圾收运、机械化清扫能力;安排3641万元用于86所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安排9645万元用于28所学校教学楼改造及配备现代化装备项目。
四是努力做到资产处置规范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处置过程阳光透明,资产处置收入收缴规范有序。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2.5亿元,全部按程序办理,资产收益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源整合,合理处理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112处,通过公开方式出租闲置资产收益226.2万元,有效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办公用房调整、搬迁、更新改造工作顺利进展,进一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压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晰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责任,强化资产管理考评通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传导压力、提升动力、增强活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基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等制度要求,加强核算入账工作,及时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登记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全面掌握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尽快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